各投标人:
广东晓君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发布的郁南县桂圩镇温氏养殖小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重招)(招标编号:GDXJ17HGK3020C)(竞争性谈判,下同)公告,应采购人要求,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应澄清/更正事项:
(1)谈判文件中“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p3-8页“五、付款方式”:
1、中标人全部完工经温氏公司管理员验收合格后,待申请该项目扶贫专项资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95%,剩余中标金额的5%为质量保修金,是用于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需要工程维修的资金。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采购人通知中标人进行保修,两天内中标人不能限时响应进行保修的,则采购人自行维修,维修所需的资金的双倍在质量保修金扣除。待质保到期满后,没有出现的质量缺陷的,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以一次性付清。
二、具体澄清更正内容:
(1)谈判文件中“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p3-8页“五、付款方式”:
1、中标人进场施工后,待申请该项目扶贫专项资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中标金额的10%,待项目平土及鸡舍场地硬底化完工后支付中标金额的40%,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金额的45%,剩余中标金额的5%为质量保修金,是用于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需要项目维修的资金。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采购人通知中标人进行保修,两天内中标人不能限时响应进行保修的,则采购人自行维修,维修所需的资金的双倍在质量保修金扣除。待质保到期满后,没有出现的质量缺陷的,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以一次性付清。
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谈判文件与更正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报价人在收到该更正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公司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采购人名称:郁南县桂圩镇顺坦村民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桂圩镇顺坦村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晓君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110号三楼(果留香楼上)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6-839966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6-8399669
特此通知。
广东晓君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4日
ICP备案号:粤ICP备160384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