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广东晓君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云浮市国有同乐林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项目(招标编号:445300-202009-204010-0001)(竞争性磋商,下同)公告,应采购人要求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应澄清/更正事项:
(1)磋商文件中“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p3-7页“(2)抚育管护”中:
抚育是提高造林成效的关键,要求造林后连续抚育3年,每年抚育1次以上,本项目资金只设计造林当年抚育一次,于2020年9月初开始,9月底前完成。
(2)磋商文件中“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p3-10页“九、服务地点、服务期及质保期”中:
1、服务地点:按采购人的指定的地点进行服务;
2、服务期:本项目造林须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造林当年抚育一次,于2020年9月初开始,9月底前完成。
(3)磋商文件中“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p1-4页“四、投标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中: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 2020年10月1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110号三楼(广东晓君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5、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报价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到场参与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二、具体澄清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中“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p3-7页“(2)抚育管护”中:
抚育是提高造林成效的关键,要求造林后当年抚育1次以上,本项目资金只设计造林当年抚育一次(指新造林部分),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肉桂割灌除草抚育(不施肥部分)2020年11月底前完成;肉桂割灌除草抚育(需施肥部分)2021年3月底前完成。
(2)磋商文件中“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p3-10页“九、服务地点、服务期及质保期”中:
1、服务地点:按采购人的指定的地点进行服务;
2、服务期:本项目须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
(3)磋商文件中“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p1-4页“四、投标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中: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 2020年10月1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磋商文件与更正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公司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采购人名称:云浮市国有同乐林场
采购人地址:云浮市国有同乐林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晓君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110号三楼(广东晓君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6-839966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6-8399669
特此通知。
广东晓君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
ICP备案号:粤ICP备16038455号